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鲁0811执3202号
申请执行人:济宁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李遵涛。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宁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遵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鲁0811执320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凌云
审判员 朱玉林
审判员 闫 飞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梁 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