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03执466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天璟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执行人黄琴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温州天璟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黄琴秋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