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桂0105民初2031号
原告:磨丽群。
被告:赖宏波。 本院在审理原告磨丽群诉被告赖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裴永林
人民陪审员 卢瑞玲
人民陪审员 唐耀华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 记 员 张春燕 更多数据:
磨丽群与赖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桂0105民初2031号
原告:磨丽群。
被告:赖宏波。 本院在审理原告磨丽群诉被告赖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裴永林
人民陪审员 卢瑞玲
人民陪审员 唐耀华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 记 员 张春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