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1102执67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秦静,女,汉族,1985年1月17日出生,住湖北省团风县。
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一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6884616568。
法定代表人:徐久高
被执行人:徐久高,男,汉族,1954年5月20日出生。住武汉市江汉区。本院在执行秦静与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徐久高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中,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的(2018)鄂1102民初字第17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徐久高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秦静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月22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1、向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向秦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00万元,承担案件诉讼费9126元、申请执行费18691元,但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2、本院已将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徐久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出限制高消费决定,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3、本院多次在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徐久高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暂未发现大额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银行等部门有可供执行的财产。4、2019年1月30日轮候查封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黄冈市××州××一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黄冈国用(2009)第000301992号(该棕土地目前正在被其他法院拍卖中)。轮候查封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黄冈市××火车站货××路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040002990号]。查封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黄冈市××州开发区××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043204149号]。查封被执行人黄冈市经济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黄冈市××州××农场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2012)190007981号]。5、2019年1月30日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徐久高所有的位于黄冈市黄州区十字街[不动产权证号为0892]的房产及位于龙王上村十一组[不动产权证号为057229号]的房产。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通过约谈的方式告知申请执行人秦静,并要求其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秦静认可本院的调查结果,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小军
审判员 杨 威
审判员 卢丽娟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罗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