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425民初1634号
原告:鲁某,女,1984年12月17日生,汉族,住郏县。
被告:张某,男,1983年10月25日生,汉族,住郏县。本院在审理鲁某与张某抚养纠纷一案中,鲁某在规定期间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车顺超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李亚龙 来源:百度搜索“”
鲁某与张某抚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425民初1634号
原告:鲁某,女,1984年12月17日生,汉族,住郏县。
被告:张某,男,1983年10月25日生,汉族,住郏县。本院在审理鲁某与张某抚养纠纷一案中,鲁某在规定期间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车顺超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李亚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