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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1124民初1085号

徐向军与黄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0
公开日期
2019-06-25
所属地区
湖北省英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徐向军;黄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鄂1124民初1085号

原告:徐向军,男,汉族,工人,1972年7月15日出生,湖北省英山县人。

被告:黄唤,男,汉族,1987年4月4日出生,湖北省英山县人。

原告徐向军诉被告黄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9日立案,原告徐向军于2019年5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徐向军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徐向军撤诉。案件受理费3072元,减半收取1536元,由徐向军负担。

审判员  余亩千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徐 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