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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津0116执保60269号

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支行与徐金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0
公开日期
2020-12-21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支行与徐金明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财 产 保 全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津0116执保60269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支行。

被执行人:徐金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支行与徐金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提出保全申请,本院出具裁定,查封徐金明名下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佳园东里33-1-101-104房产一套,后本院查封了该房产,现本案保全完毕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立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苗雪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