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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802民初2524号

蒋玉英与黄剑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0
公开日期
2021-06-10
所属地区
广东省清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蒋玉英;黄剑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1802民初2524号

原告:蒋玉英,女,1966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被告:黄剑坤,男,1977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原告蒋玉英与被告黄剑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需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蒋茂杰

审判员  邓 楠

审判员  汤思达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邓飞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