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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311民初3282号

山东省合展置业有限公司与肖飞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0
公开日期
2021-01-03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山东省合展置业有限公司;肖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1311民初3282号

原告:山东省合展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罗庄区美华园**楼**。

法定代表人:平现斌,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美云,公司员工。

被告:肖飞,男,1987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平邑县。 原告山东省合展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肖飞追偿权纠纷一案,2019年6月10日,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省合展置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肖飞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山东省合展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路晓玲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张荣倩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