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604民初9540号:美克瑞有限公司(MERCURYCO,LTD),住所地韩国京畿道金浦市大串面西路168-21,法人注册编码:110111-4642834。法
法定代表人:李相圭,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聂浩,广东迪恩律师事务律师。
被告:邓超禄,男,汉族,1965年5月20日出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被告:何甘树,男,汉族,1987年10月12日出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美克瑞有限公司(MERCURYCO,LTD)诉被告邓超禄、何甘树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7日立案。
原告于2019年6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裁定如下:原告美克瑞有限公司(MERCURYCO,LTD)撤回起诉。本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400元,由原告美克瑞有限公司(MERCURYCO,LTD)负担。审
审判长 林燕萍
审判员 陈艳斌
审判员 陈秀玲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叶梓光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