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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504执581号之一

王雷雷、安徽德善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0
公开日期
2021-01-14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王雷雷;安徽德善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504执58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王雷雷,男,汉族,1993年8月29日出生,住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被执行人:安徽德善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西湖花园99-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MT8H25W。

法定代表人:王仕保,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王雷雷与被执行人安徽德善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安徽德善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合议庭合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皖0504民初377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方雪峰

审判员  蔡启发

审判员  伊长城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杨靖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