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10执92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法定代表人:俞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林晓鹏,男,汉族,住山东省,住山东省荣成市v>申请执行人杭州合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林晓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衢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衢仲网裁字第39969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采取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房产、银行存款、公积金、车辆登记信息,到住址地线下查控等措施,均无可供执行财产。经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情况,申请执行人自愿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鲁10执9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立即生效。
审判长 周爱军
审判员 孙建国
审判员 李升臣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姜萍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