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504执57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芮发成,男,1972年10月10日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学强,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丰宁,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安徽德善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西湖花园99-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MT8H25W。
法定代表人:王仕保,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芮发成与被执行人安徽德善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安徽德善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合议庭合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皖0504民初380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方雪峰
审判员 蔡启发
审判员 伊长城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杨靖茹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