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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112民初2526号

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与朱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0
公开日期
2019-06-26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朱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湘0112民初2526号

原告: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联诚花园小区**。

负责人:周宏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峰碧,男,1963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系公司员工。

被告:朱奥,男,1987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原告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诉被告朱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原告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文 勇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代理

书记员  张文思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