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403民初4296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住所地商丘市南京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706700551Y。
负责人:王向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梓晗,女,1992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系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海洋,河南三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范文文,女,1990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永城市。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与被告范文文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将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王志勇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 马茹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