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浙0624执11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美迪与被执行人嵊州市雅璜乡雅璜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浙0624民初2054号民事判决书】中,查明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向本院申报财产,且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嵊州市雅璜乡雅璜村村民委员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两年,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21年6月9日止。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重大事项讨论笔录 时间:2019年06月09日地点:本局办公室 讨论人员:蔡立刚、张硕栋、俞金刚
书记员:王艳 讨论内容:(2019)浙0624执110号案纳入失信名单问题。 蔡立刚汇报案情: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美迪与被执行人嵊州市雅璜乡雅璜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zxyjxx_sxcpah#民事判决书】中,查明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向本院申报财产,且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 拟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嵊州市雅璜乡雅璜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嵊州市雅璜乡雅璜村,组织机构代码:ME0165201。 法定代表人裘仲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当否请合议。 张硕栋:同意作出上述裁定。 俞金刚:同意承办人的意见。 一致意见:将被执行人嵊州市雅璜乡雅璜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嵊州市雅璜乡雅璜村,组织机构代码:ME0165201。 法定代表人裘仲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