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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08执13169号

陈红梅等 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9
公开日期
2020-06-18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北京彩色环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陈红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京0108执13169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彩色环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双槐树。

法定代表人:王军生,经理。

被执行人:陈红梅,女,1969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公民身份号码:×××。本院在执行北京彩色环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陈红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北京彩色环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京0108执1316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民鹏

审判员  杨 哲

审判员  张瀚文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  李卓名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