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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7848号

魏志林、詹美容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9
公开日期
2020-11-17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魏志林;詹美容;河源市宝贝港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6执7848号 被执行人魏志林,男,汉族,1985年8月15日生,住广东省龙川县。 被执行人詹美容,女,汉族,1987年2月21日生,住广东省东源县。 被执行人河源市宝贝港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新风路西面康柏丽景园****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1602314946114Q。 法定代表人魏志林。 执行人 魏志林、詹美容、河源市宝贝港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192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缴纳的受理费的义务。本院对欠缴受理费移送执行,立案号为(2020)粤0306执7848号,现本案被执行人已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缴纳受理费。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需履行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执行费亦足额缴纳,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

裁定如下: (2020)粤0306执7848号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朱海军

二〇一九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邱志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