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1执12504号 代作化、东莞市大岭山恒翊木制品加工厂: 关于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与被执行人代作化、东莞市大岭山恒翊木制品加工厂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19)粤1971行审188号行政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实现,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如下: (2019)粤1971行审188号行政裁定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八日 本案联系人:吴抒航、叶佩亭 电话:0769-2246****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东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311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