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221执439号
申请执行人:张世成,男,1976年8月23日出生,汉族,安徽省繁昌县人,住安徽省芜湖县。
被执行人:陶水牛,男,1971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安徽省芜湖县人,住安徽省芜湖县。
被执行人:张先锋,男,1965年2月26日出生,汉族,安徽省芜湖县人,住安徽省芜湖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世成与被执行人陶水牛、张先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陶水牛名下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陶水牛存款59764.4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郑斌
二〇一九年六月七日
法官助理芮道昌
书记员窦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