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辽0105执3504号
申请执行人:温彧春
被执行人:辽宁美丽家园房屋技术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温彧春与被执行人辽宁美丽家园房屋技术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7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870000.00元。本院已于2019年6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温彧春。至此,温彧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5)沈中民(3)合终字第17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长 :姜文胜
书记员 : 张 宇
二〇一九年六月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