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9)湘平法刑初字第79号公诉机关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单位平江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055807653G,于2012年10月18日成立,原法定代表人为邹锡锦,2018年8月13日变更为法定代表人为邓都明,现注册地址湖南省平江县新城区谭家垅安置小区。平江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2月26日以湘平检刑诉(2019)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平江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单位平江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不到案,致使案件无法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王响槐
审 判 员 艾方方
人民陪审员 任 轶
二〇一九年六月七日
书 记 员 钟 莹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