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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晋0822民初866号

原告刘银叶与被告闫庆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通知书

法院
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7
公开日期
2020-09-27
所属地区
山西省万荣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闫庆丰

裁判文书全文

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晋0822民初866号 闫庆丰: 本院受理原告刘银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11日上午10时在荣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审 判 长  薛自强

审 判 员  张鹏伟

人民陪审员  冯 宙

二〇一九年六月七日

书 记 员  刘伟强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