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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0881民初1596号

钟祥市腾龙养殖有限公司与廖雪梅股东出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7
公开日期
2019-12-03
所属地区
湖北省钟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股东出资纠纷
当事人
钟祥市腾龙养殖有限公司;廖雪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鄂0881民初1596号

原告:钟祥市腾龙养殖有限公司,住所地:钟祥市东桥镇西桥林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81559740149U

法定代表人:吴渝婷,董事长。

被告:廖雪梅,女,1971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钟祥市, 原告钟祥市腾龙养殖有限公司与被告廖雪梅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8日立案。原告钟祥市腾龙养殖有限公司在收到本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按钟祥市腾龙养殖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邹明贵

二〇一九年六月七日

法官助理胡晋

书记员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