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03执1510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万年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18)浙0303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市万年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03执1510号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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