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冀0724执保103号

张桂华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沽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6
公开日期
2020-12-30
所属地区
沽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张桂华;薛英;宋旺;王俭章;周玉宝;张家口东升植保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冀0724执保103号张家口东升植保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桂华、王俭章:关于张家口东升植保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桂华、薛英、宋旺、王俭章、周玉宝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对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张桂华名下有车牌号冀07×××**的纽荷兰T1404型号的农业机械、被执行人王俭章名下有车牌号冀07×××**的农用机械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2019年6月5日——2021年6月4日);本院已对被申请人张桂华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2019年6月5日——2020年6月4日),需要续行冻结的(查封),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本案已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