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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202执1462号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吴永礼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6
公开日期
2021-08-11
所属地区
肇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罚金
当事人
吴永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202执1462号 吴永礼: 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的被执行人吴永礼开设赌场罪追缴罚金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明,2019年1月14日,被执行人吴永礼向本院银行账户缴入20000元,现该款已转作罚金。因此,本院作出的(2018)粤1202刑初251号刑事判决确定缴纳罚金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陈思娜,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