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025执保85号 关于黄海青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罗明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9)湘1025财保23号民事裁定,于2019年4月4日预查封了罗明素名下坐落于郴州市北湖区香花路锦泰水缘合同编号为20090213503(总产权证号:716003741)的房屋一套。因黄海青未在本院采取上述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本院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2019)湘1025财保23号之一民事裁定,并于2019年6月6日依职权解除了上述保全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