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粤1781执恢416号庄锦容、林剑锋、李彬梅: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庄锦容与被执行人林剑锋、李彬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号:(2018)粤1781执恢416号】,被执行人已支付8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2015)阳春法潭民初字第27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其他义务,并申请结案。该案已执行完毕,本院对该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来源:
庄锦容、林剑锋、李彬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粤1781执恢416号庄锦容、林剑锋、李彬梅: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庄锦容与被执行人林剑锋、李彬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号:(2018)粤1781执恢416号】,被执行人已支付8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2015)阳春法潭民初字第27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其他义务,并申请结案。该案已执行完毕,本院对该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