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桂0125行审5号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一桥客运站旁) 法定代表人韦剑峰。 诉讼代理人韦小亮,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上林县盛世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西上林县 法定代表人魏有林。 申请执行人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5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于年月日作出的号决定。 本院于2019年5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号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本院认为,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号决定符合(或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依照的规定,
裁定如下: 对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号决定,准予(或不准予)强制执行。 本裁定为终局裁定。
审判长 温晓晖
审判员 苏 宁
审判员 卓生全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韦 婷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