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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晋1082执255号

张元红与陈月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5
公开日期
2019-06-16
所属地区
山西省霍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元红;陈月红

裁判文书全文

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晋1082执255号 张元红(申请执行人)、陈月红(被执行人): 张元红与陈月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6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到位11669元,其中,执行本金10000元,利息1000元,执行费56元,剩余利息申请人已申明放弃。本院已于2019年6月5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元红(申请执行人)。至此,张元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晋1082民初23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赵保瑞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 :魏鼎立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