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304执650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湘潭天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海波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