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9001执3310号之三申请人孔五洲,男,1968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被执行人吉会君,女,1966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关于孔五洲与吉会君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05月06日冻结了被执行人吉会君在中国建设银行6210812480006691217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66.87元,现因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吉会君在中国建设银行6210812480006691217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50.00元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田家恺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 袁振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