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323执恢132号 章三和、章小文: 本院执行凌杰申请执行章三和、章小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来自:
章三和、章小文、凌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323执恢132号 章三和、章小文: 本院执行凌杰申请执行章三和、章小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