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1102执530号
申请执行人:吕袖兵,男,汉族,1964年2月15日出生,住湖北省浠水县。
被执行人:马后元,男,汉族,1971年2月10日出生,住黄州区。
被执行人:黄冈联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花园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2679795208F。
法定代表人:方爱珍,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吕袖兵与被执行人马后元、黄冈联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后元、黄冈联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黄冈联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登记有车辆一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黄冈联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的“神帆”牌(车牌号:鄂J×××**)车辆。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杨威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 周佩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