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24执1069号李小安、甘细兵:关于王高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湘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624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你们应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诉讼费3770元,在执行过程中,你们已经履行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01600元、诉讼费3770元、执行费2900元,合计208270元,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左自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 杨 浩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9)湘0624执1069号王高:关于你与李小安、甘细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9)湘0624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李小安、甘细兵应履行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01600元、诉讼费377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照该判决书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左自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杨浩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