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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784执872号

钟小龙、江门市威多福电器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鹤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5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鹤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当事人
钟小龙;江门市威多福电器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鹤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784执872号 钟小龙: 江门市威多福电器有限公司: 钟小龙与江门市威多福电器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850.00元,其中,工资款6800.00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钟小龙。至此,申请执行人钟小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粤0784执872号案【鹤劳人仲案字(2019)第040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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