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784执872号 钟小龙: 江门市威多福电器有限公司: 钟小龙与江门市威多福电器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850.00元,其中,工资款6800.00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钟小龙。至此,申请执行人钟小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粤0784执872号案【鹤劳人仲案字(2019)第040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