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117执1350号 韦恒、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韦恒与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6月5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韦恒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117执1350号 韦恒、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韦恒与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6月5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