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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7执1350号

韦恒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5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当事人
韦恒;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117执1350号 韦恒、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韦恒与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9年6月5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