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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司惩68号

周裕佳买卖合同纠纷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5
公开日期
2021-09-16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司法制裁案件
审理程序
司法制裁审查
当事人
周裕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9)粤0606司惩68号被拘留人:周裕佳,男,1973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本院在执行(2019)粤0606执4373号佛山市粤容塑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妨碍民事诉讼,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对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裕佳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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