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粤0604执6879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K。 法定代表人周建潮。 被申请执行人佛山市百慕大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路南侧、始平大道西侧金德丽广场B座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C。 法定代表人刘仙培。 关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佛山市百慕大娱乐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604民初26563-266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生效的60件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等共计30000元并立即停止播放和从曲库中删除被侵害音乐电视作品。因义务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费共计3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申报财产,但其未履行。经协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系其对诉讼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对(2018)粤0604民初26563-2662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邬青山
审判员 王德华
审判员 刘伟坤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 曾晓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