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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825执767号

隆化县鑫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滔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21-03-25
所属地区
隆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隆化县鑫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滔;白晓宝;冀宝珠;李丹丹

裁判文书全文

隆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冀0825执767号

申请执行人:隆化县鑫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滔、白晓宝、冀宝珠、李丹丹关于申请执行人隆化县鑫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滔、李丹丹、白晓宝、冀宝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2019)冀0825民初19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4月30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滔履行40256.00元(其中直接25100.00元),缴纳执行费744.00元,冀宝珠履行20000.00元、白晓宝履行9400.00元。合计:610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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