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9)川0106执3705号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杨福建、袁盛海、杨志、王泽勇、唐凯利、杨旺: 本院于2019年5月15日立案受理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杨福建、袁盛海、杨志、王泽勇、唐凯利、杨旺没收财产一案,执行依据(2018)川0106刑初708号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委托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将扣押在案的作案通讯工具8部手机予以没收,现(2019)川0106执370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