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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832执190号

邵玉磊、孟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20-12-23
所属地区
山东省梁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邵玉磊;孟斌;孟祥栋;孟涛;魏留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832执190号

申请人:邵玉磊,男,1984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孟斌,男,1988年12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孟祥栋,男,1987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孟涛,男,1985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魏留稳,男,1982年3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邵玉磊与被执行人孟斌、孟祥栋、孟涛、魏留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832执1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慧颖

审判员  王成斌

审判员  王从侠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  丁 珍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