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832执190号
申请人:邵玉磊,男,1984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孟斌,男,1988年12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孟祥栋,男,1987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孟涛,男,1985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被执行人:魏留稳,男,1982年3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梁山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邵玉磊与被执行人孟斌、孟祥栋、孟涛、魏留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832执1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慧颖
审判员 王成斌
审判员 王从侠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 丁 珍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