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湘0406执保158号

申请人衡阳市蒸湘区旺发建筑器材租赁部与被申请人江命生、湖南航天亮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19-06-21
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
衡阳市蒸湘区旺发建筑器材租赁部;湖南航天亮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406执保158号 本院执行的衡阳市蒸湘区旺发建筑器材租赁部申请江命生、湖南航天亮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2019)湘0406民初886号民事裁定书,经申请人申请,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已冻结被申请人江命生建设银行账户一个,实际控制金额57002元。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于2019年6月4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