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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182执恢25号

李雨轩与被执行人唐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19-06-23
所属地区
河南省荥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李雨轩;唐朝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182执恢25号申请执行人李雨轩,男,1985年12月6日生,汉族,住荥阳市。被执行人唐朝,男,1986年1月5日生,汉族,住荥阳市。申请执行人李雨轩与被执行人唐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6)豫0182民初411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雨轩于2019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唐朝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支付申请人案件款。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唐朝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2016)豫0182民初41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