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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202执恢134号

佛山市创越机动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冠宇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21-08-11
所属地区
肇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佛山市创越机动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冠宇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202执恢134号 佛山市创越机动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冠宇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创越机动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冠宇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创越机动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确认被执行人冠宇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判决确定的执行内容,因此,本院作出的(2015)肇端法民二初字第500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陈思娜,联系电话:0758-2755692,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