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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6执恢663号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琴分理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琴分理处

裁判文书全文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9)川0106执恢663号 本院于2019年5月21日立案受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琴分理处申请执行许茂、雷虹、余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5)金牛民初字第7227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①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元。②被执行人自愿放弃/元。③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并支付/元。④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2019)川0106执恢663号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