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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24执1356号

永嘉县人民法院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21-03-03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4执1356号 李飞勇: 申请执行人永嘉县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李飞勇绑架罪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324刑初1068号刑事判决,于2019年4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飞勇已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4执135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