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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1022民特101号

张文瑞与扈占全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甘肃省环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
案由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当事人
张文瑞;扈占全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甘1022民特101号

申请人:张文瑞,男,1990年8月27日出生,汉族,甘肃环县人。

委托代理人:韩宽云,甘肃环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扈占全,男,1974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甘肃环县人。本院于2019年6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文瑞与扈占全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19年6月4日经环县司法局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扈占全于2019年7月15日前归还张文瑞借款80000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申请人张文瑞与扈占全2019年6月4日经环县司法局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审判员 王 莉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 李雪凤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