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1531号陈孔德、邓耀华:申请执行人陈孔德与被执行人邓耀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耀华已履行了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153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来源:百度“”
陈孔德、邓耀华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1531号陈孔德、邓耀华:申请执行人陈孔德与被执行人邓耀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耀华已履行了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153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