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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24执1531号

陈孔德、邓耀华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20-12-31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陈孔德;邓耀华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1531号陈孔德、邓耀华:申请执行人陈孔德与被执行人邓耀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耀华已履行了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153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来源:百度“”